清华附中坍塌调查报告公布(精选合集)

上传者:过时用哈密瓜,数据线
2020-12-18 15:03:16    共77页      123.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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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附中坍塌调查报告公布(精选合集)第一篇。

清华附中坍塌调查报告公布清华附中坍塌调查报告公布2015年12月13日01:52来源。

京华时报手机看新闻字号原标题。

清华附中坍塌调查报告公布事发工地脚手架大面积倒塌。

(资料图)京华时报记者徐晓帆摄京华时报讯(记者翟烜)昨天,市安监局公布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12·29”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并建议对建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戴彬彬等30多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

2014年12月29日8时20分许,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工地,作业人员在基坑内绑扎钢筋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成立由多部门组成的“12·29”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委托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坍塌的直接原因开展技术鉴定。

报告指出,根据现场勘验情况,事发地点位于基坑3标段,深约13米、宽约42.2米、长约58.3米。

底板为平板式筏板基础,上下两层双排双向钢筋网,上层钢筋网用马凳支承。

事发前,已完成对基坑南侧1、2段筏板的基础浇筑,及3段下层钢筋的绑扎、 马凳安放和上层钢筋的铺设等工作。

马凳采用直径25mm或28mm的带肋钢筋焊制,安放间距为0.9至2.1米。

马凳横梁与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大多数未固定。

马凳脚筋与基础底板下层钢筋网少数未固定。

上层钢筋网有多处堆放钢筋物料。

事发时,上层钢筋整体向东侧位移并坍塌。

坍塌面积为2000余平方米。

调查结果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未按要求堆放物料、制作和布置马凳,马凳与钢筋未形成完整的结构体系,致使基础底板钢筋整体坍塌。

施工现场管理缺失、备案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经营管理混乱、项目监理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最终认定的责任单位分别包括,建设单位清华大学、总包单位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安阳诚成建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调查组建议对建工一建公司总经理刘船等16人追究刑事责任。

对建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戴彬彬等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另有4人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对于该工程项目投标、合同订立期间,建工一建公司涉嫌允许员工杨泽中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及其他涉嫌以内部承包经营的形式出借资质、转包一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立案调查处理。

针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相关人员涉嫌收受贿赂的线索,由检察、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此外,责成市规划部门针对清华附中工程项目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设计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责成海淀区政府和市住建委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来源:京华时报)据检方指控,去年6月,被告人杨泽中以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建筑工程,后与建工一建公司签订内部经济责任承包合同,成为该工程实际控制人。

该工程由建工一建和创分公司组织施工,杨泽中系商务经理、王京立系执行经理、王英雄系生产经理、曹晓凯系技术负责人、荆鑫系施工员。

去年6月,清华大学基建规划处委托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理单位,郝维民系总监理工程师、张明伟系执行总监、田克军系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耿文彪系监理工程师。

同年10月,杨泽中与安阳诚成建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换丰违规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并将分包合同内容扩大。

张焕良系施工队长、赵金海系技术员、田勇只系钢筋工长、李雷系钢筋班长、李成才系钢筋组长。

去年12月28日17时许至22时许,被告人李成才向李雷请示,并报张焕良同意后,指示塔吊信号工往基坑内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上吊装21捆钢筋,次日7时许又吊装3捆钢筋,上述吊装钢筋未按照施工方案规定逐根散开码放。

至8时许,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失稳整体发生坍塌,将在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内作业的多名工人挤压在上下层钢筋网之间,导致10人死亡、4人受伤。

去年12月30日,被告人杨泽中等15人被先后传唤到案。

案发后建工一建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向死者家属支付了赔偿款。

检方认为,被告人杨泽中、王京立、王英雄、曹晓凯等15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

北京晨报作者。

黄晓宇第二篇。

清华附中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清华附中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施工、监理等16人面临刑事处罚2015-12-1509:34:39来源。

北京晨报阅读:7897次调查报告发布事故为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15年12月12日,北京市安监局发布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12·29”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坍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未按要求堆放物料等2014年12月29日8时20分许,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工地,作业人员在基坑内绑扎钢筋过程中,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发生坍塌,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成立了“12·29”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央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了挂牌督办。

昨天,这起事故的调查结果“出炉”。

调查组查明,未按照方案要求堆放物料、制作和布置马凳,马凳与钢筋未形成完整的结构体系,致使基础底板钢筋整体坍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调查称,施工时违反《钢筋施工方案》第7.7条规定,将整捆钢筋物料直接堆放在上层钢筋网上,施工现场堆料过多,且局部过于集中,导致马凳立筋失稳,产生过大的水平位移,进而引起立筋上、下焊接处断裂,致使基础底板钢筋整体坍塌。

海淀住建委提供虚假材料现场制作的马凳所用钢筋直径从《钢筋施工方案》要求的32mm减小至25mm或28mm。

现场马凳布置间距为0.9m~2.1m,与《钢筋施工方案》要求的1m严重不符,且布置不均、平均间距过大。

马凳立筋上、下端焊接欠饱满。

马凳及马凳间无有效的支撑,马凳与基础底板上、下层钢筋网未形成完整的结构体系,抗侧移能力很差,不能承担过多的堆料载荷。

此外,施工现场管理缺失、备案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经营管理混乱、项目监理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调查称,对劳务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其为抢赶工期、盲目吊运钢筋材料集中码放在上层钢筋网上的隐患,导致载荷集中。

建工一建公司存在非本企业员工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揽工程行为。

事故发生后,海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还提供了虚假的监督执法材料。

部分责任人已被批捕在责任追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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