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上传者:唇膏单薄
2021-10-13 09:47:42    共13页      29.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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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三个规定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三个规定心得体会为落实文件规定,本人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感触颇深,并且对如下几个方面深有体会。

一、学习。

三个规定。

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

三个规定。

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

三个规定。

,将其作为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

两个维护。

的基本要求。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 的获得感、安全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維护司法公正。

二、贯彻。

三个规定。

要坚守底线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

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深入贯彻溶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管,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決整治司法腐败。

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

三个规定。

的情况。

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

三个规定。

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

三个规定。

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严格规范执行。

三个规定。

筑牢廉洁执法。

防火墙。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案件一进门,请托找上门。

一个时期以来,极少数领导干部插手具体个案、干预司法办案的问题,成为影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顽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015年,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相继出台,成为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通报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发布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其中既有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检察案件,也有检察人员过问司法办案,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的案例。

既有因为违反?三个规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负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打招呼求办事多来自熟人22017年1月,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某接受请托,找到该市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某,让其帮忙使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受到较轻追诉,争取缓刑。

田某随后找到案件公诉人高某某,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二人在起诉书中认定?张某某等因合法生产而非法储存爆炸物?,使得本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张某某被判处缓刑。

2018年12月,田某、高某某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9年5月,刘某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后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2015年10月,某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吴某明知道吴某发等人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按照法律规定不能作撤案处理,但他却碍于同学和朋友情面,接受吃请并收受 贿赂,私自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出具《检察建议》,称?嫌疑人吴某发犯罪情节轻微,可作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处理?,导致吴某发一案被撤案处理。

2018年9月,吴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后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从最高检公布的这6起案例来看,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无论是过问案情,还是请托办事,大都来自?熟人?。

有的过问、请托来自上级或同级领导,有的来自同事、下属,有的来自同学、朋友、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

值得注意的是,案例中的涉案者大多是?关键少数?,有的是检察长、副检察长等领导干部,有的是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案件承办负责人。

这些人身处关键岗位,手握司法权力,更容易成为熟人拉拢甚至围猎的对象。

面对他人的请托,一旦丧失了原则和立场,往往容易滑向司法腐败的深渊。

捞人抹案?严重者可追究刑责3据最高检公布的消息,截至2020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 96.5%,干预插手的占3.5%。

这表明过问的占了绝大多数,其中更多的是当事人陈述情况、了解进展、担心对方有人过问而不能公正办理,或者认为处理不公进行反映、举报,等等。

?我们认为这也很正常,体现了社会各方面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监督。

?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表示。

但不可忽视的是,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着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比如将过问、了解、反映情况等作为人情顺水推舟,甚至徇私枉法,试图?捞人??抹案?。

那么,领导干部及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插手和干预案件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梳理发现,在6起案例12名违纪违法人员中,被给予开除党籍等重处分的就有8人,其中有5人还因为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

比如,2015年至2018年期间,某直辖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某先后多次接受请托,收受他人贿赂,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力,帮助他人减轻或逃避处罚。

2018年,王某因插手、干预司法办案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因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

从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到身陷囹圄,其教训十分惨痛。

公正廉洁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 司法腐败不仅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也会影响司法公信力。

司法人员如果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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