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管理论文

上传者:健忘的纸鹤
2022-01-13 13:09:45    共17页      31.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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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管理论文.doc
文档介绍:
保安管理论文论文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lù。

nwé。

n,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

520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保安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选择。

保安管理论文摘要保安处分制度是对传统刑罚理念的重大创新,是刑罚的重要补充。

保安处分与刑罚结合,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防卫社会安全。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保安处分制度,我国尚未建立保安处分制度,现有的法律对保安措施的规定也是混乱无序,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保安处分制度势在必行。

关键词保安处分保安措施人身危险性作者简介。

付宇博,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

华文、董昱佐,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

D920.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0592(2014)10-034-02 保安处分制度是西方刑法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刑罚的重要补充。

我国的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该制度,仅有一些具有保安处分性质的保安措施。

但总体来看,这些保安措施分布比较混乱,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保安处分制度代表了世界刑罚发展的潮流,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采用了该制度,建立我国的保安处分制度已是大势所趋。

一、保安处分制度的含义保安处分是对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特殊违法行为人进行强制性思想矫正的法律制度的统称。

保安处分的目的是预防,它以违法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作为适用基础。

保安处分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人和物两种,其中。

人。

指有可能继续实施犯罪的违法行为人或犯罪人,以及有可能继续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无责任能力人、限制责任能力人。

保安处分的处置手段主要有强制性矫正、教育、医疗和感化等。

保安处分制度的建立克服了传统报应主义刑法理论的弊端是刑罚理念的创新,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近代西方刑罚的人道化。

二、保安处分制度建立的必要性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保安处分制度,仅有一些具有保安处分性质的保安措施,如强制治疗、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等。

然而,现有的关于保安处分的规定主要存在于行政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中,行政性比较强,且比较混乱,交叉重叠现象严重,缺乏系统性。

在内容上,惩罚性强而改善性弱。

立法上,实体性强而程序性弱。

我国的保安措施与西方的保安处分在性质上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

首先,西方保安处分的目的是消除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而不是对过去行为的惩罚。

其适用前提是准确评估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

而我国的保安措施注重对过去行为的惩罚,且不存在对当事人危险性的调查和评估。

其次,西方的保安处分起到补充刑罚的重要作用,适用方式相对灵活,既可以代替刑罚,也可与之并科适用。

而我国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保安措施不能与刑罚并科,更不能代替刑罚。

最后,西方的保安处分通常由司法人员确定并宣告,而我国一般由行政人员决定和执行保安措施。

鉴于当前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发展的需要,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和借鉴西方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建立我国的 保安处分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首先,建立保安处分制度是实践中预防犯罪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治安秩序总体趋向良好,但受不良思潮的影响,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增加了社会治安管理的难度,并使犯罪率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平。

然而,一味地打击犯罪并不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唯一有效手段,实践不断证明,唯有坚持。

打防结合。

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犯罪。

对刑罚不能制裁的具有社会危险的人进行矫治、教育和感化,帮助他们回归正常人的生活,既能有效地防卫社会,也体现了法治文明的进步和刑事制裁的人道性。

其次,建立保安处分制度是弥补刑罚局限性的需要。

刑罚具有两个较为显著的局限性。

第一,刑罚是对犯罪人危害行为的惩罚,其前提是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违法行为人不能适用刑罚。

但对于这部分人,如果放任不管,必然会引发诸多问题。

第二,对于如惯犯等部分犯罪分子,即便执行完刑罚其仍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而为了防卫社会,必须消除他们的人身危险性,此时刑罚显然无能为力。

由于保安处分以违法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为主要适用条件,因此,它可以有效弥补刑罚功能上的 不足。

再次,建立保安处分制度是保障人权的需要。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而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然而,由于目前我国的保安措施适用标准不统一,在一定情况下存在侵犯人权的现象。

有些剥夺或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的保安措施的惩罚性甚至高于部分刑罚。

例如《国务院有关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第3条规定,劳教的期限为1-3年,必要时得延长1年。

规定的刑期以及严厉程度都超出了刑事诉讼中的逮捕。

而且劳教的适用是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的,这种制度设计使得权力滥用和擅断成为可能,不符合我国法律保护人权的原则。

最后,建立保安处分制度是顺应世界潮流的需要。

目前保安处分制度已经广泛地应用于大多数国家,包括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

保安处分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对传统事后惩罚制度的根本性变革,它推动了刑法由严酷逐步转为缓和,由报应刑逐步转为教育刑,促进了刑罚方法的民主化、人道化,成为刑罚现代化和科学化的显著标志,也成为世界刑法发展变革的大趋势。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应该顺应世界潮流,积极进行保安处分的立法工作,以加强中 外刑事司法协作与交流。

三、保安处分制度的可行性当前,探索构建我国的保安处分制度不仅具有极大的必要性,而且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首先,保安处分制度的建立同我国当前的刑事政策相符合。

我国的刑事政策是坚持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来预防和控制犯罪,在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时坚持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惩罚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惩罚,而是要通过矫治、教育等手段将他们改造为适应社会生活的新人。

保安处分是通过对具有人身危险性的行为人进行特别预防,消除他们的人身危险性,帮助他们回归社会,从而预防和减少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这显然是与我国一贯实行的刑事政策相符合的。

其次,民众法律意识的转变为保安处分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思想基础。

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民众的刑事法律观念也发生了显著转变。

长期以来,刑罚中的报应目的一直在民众的法律意识中占据重要位置。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无论是民众还是学者,他们的法律意识都有 显著改观。

人们不再把刑罚作为阶级斗争和惩罚犯罪的工具,重刑主义受到质疑,刑法万能主义被否定。

人们对犯罪现象的认识更加深刻和科学,认识到犯罪背后的原因异常复杂其解决也不是单纯的法律所能胜任的,而应该从多学科、多领域的角度出发采取措施进行防控。

人们逐步认识到,除了惩戒,预防犯罪也是刑法的重要目的。

而针对事前危险性的特别预防在犯罪预防体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再次,我国具备了必要的物质条件。

经济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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