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

上传者:月饼自觉
2021-10-08 10:56:05    共14页      31.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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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doc
文档介绍: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治理是政府的治理工具,是指政府的行为方式,以及通过某些途径用以调节政府行为的机制。

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为摸清我镇农村黑臭水体底数,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推进工作组组长。

二、排查任务(一)确定水体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黑臭水体名称、水体类型、水域面积(注明长、宽)、地理位置(含起止点名称及坐标)、所属区域(行政村或自然村名称)及其面积、人口数量等。

(二)识别主要污染问题开展水体黑臭污染源解析,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种植业面源、企业排污、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污染、底泥淤积及其他污染问题等。

(三)填写要求请各村(社区)参考《市镇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表》要求及时填报,并对农村黑臭水体附近的群众进行问卷调查,填写《农村黑臭水体调查问卷》,对排查结果为无黑臭水体的村(社区),需由村(社区)出具书面确认单,附件1和附件2最迟于2020年5月25日前报送至环安办。

三、排查对象及范围20个行政村(社区)内村民数量达15户或人以上的主要集聚区向外延伸500m公共范围内房前屋后的塘、沟渠, 以及村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

河。

指在一定气候和地质条件下自然形成的水道,通常形成农村黑臭水体的河流体量较小,多为支流。

原则上,区城流域性主要江河及其于支流由流域水污染治理资金统筹治理,不纳入本次排查范畴。

塘。

指停滞或缓流的水充填大陆凹地而形成的水体,这类水体一般没有入水口,主要依靠地下水、雨水或人工的方式引水为水源。

原则上,由于水产养殖饵料投入等导致的黑臭池塘不纳入本次排查范畴。

沟渠。

通常为人工修建,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常年有水沟渠、灌时有水沟渠以及废弃沟渠,原则上,季节性黑臭沟渠不纳入本次排查范畴。

四、工作要求(一)确保排查质量。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排查要求,认真组织排查,做到应查尽查,点面结合,做好重点区域的抽查和复核,确保排查质量。

(二)请各村(社区)于5月25日前及时、准确报送至镇环安办。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一、工作目标。







选定威海市和滨州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试点。

通过开展试点,确定全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标准,编制全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方案,确定排查工作所需遥感识别技术参数及监管平台功能,为下一步全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和监管工作打好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遥感识别与现场调查相结合。

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优势,采用遥感识别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没有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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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现场调查与污染溯源相结合。

通过开展现场调查,摸清农村黑臭水体现状、污染成因等,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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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排查识别与治理试点相结合。

在排查工作的基础上,选 择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探索因地制宜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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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试点先行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及时总结排查和治理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通过。

试点先行,以点带面。

的方式,将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

三、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

包括威海市和滨州市域内所有行政村,含新型农村社区、涉农街道下属村庄(不包括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

具体为各行政村内村民主要集聚区向外延伸1000米区域内的水体,以及村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

对于城乡结合部已列入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的黑臭水体,不再列入排查范围。

(二)排查内容。

1.农村黑臭水体基本信息。

包括黑臭水体名称、水体类型、水域面积、地理位置、所属区域及其面积、人口数量等。

2.形成黑臭水体的主要污染原因。

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污染、企业排污、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底泥淤积、厕所粪污、其他污染问题等。

3.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现状。

四、工作步骤采用遥感识别和现场调查同步推进的方式开展排查。

(一)遥感识别。

省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技术团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卫星遥感识别。

选择与排查时间段相匹配的,符合调查精度要求的遥感影像,进行遥感解译和反演,对试点范围内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初步识别,形成试点市农村黑臭水体疑似清单。

(二)现场调查。

在省级开展卫星遥感识别的同时,试点市同步开展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由其对本行政村内的黑臭水体进行初步排查,形成初步排查清单。

(三)现场复核。

试点市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复核工作,将省级确定的农村黑臭水体疑似清单与初步排查清单进行比对,删除增补。

对群众举报的黑臭水体,要认真研究核实。

对判断有争议的水体,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进行评议并公示,留存会议纪要等资料备查。

对于经评议仍然无法判定的,由试点市通过水质监测进行判定。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6月上旬,启动试点市排查识别工作,同步开展卫星遥感识别和现场调查。

(二)调查阶段。

6月中、下旬,省级形成试点市农村黑臭水体疑似清单,试点市形成初步排查清单,并完成黑臭水体疑似清单现场复核工作。

(三)总结阶段。

7月上旬,总结排查工作经验,完善识别标准,优化卫片解译技术参数和监管平台功能,编制全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方案及技术指南。

六、任务分工。







(一)省级层面。

省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省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省水利、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对农村黑臭水体疑似清单进行审核,并对试点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市级层面。

市级农村黑臭水体主管部门负责做好 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对县级上报的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进行审核,汇总形成本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清单。

(三)县级层面。

县级农村黑臭水体主管部门是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本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七、其他要求。







威海市、滨州市要在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试点工作的同时,提前部署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遴选工作基础好的地区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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